详细说明
老楼房屋鉴定程序: 根据《烟台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有人应当申请房屋安全鉴定: (1)达到或者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必须制定安全限定。 (2)基储墙体或者其他承重构件有明显下陷、裂缝、变形、腐蚀的。 (3)因改建、新建、扩建、装饰装修等工程,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受到损害的。 (4)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尝商尝影剧院、宾馆等大中型公共场所用房5年未作安全鉴定的。 (5)在建(构)筑物密集区及其地下建设可能危及周围和地上房屋安全的建设项目的。 (6)遭受地震、火灾、洪水、蚁害、碰撞等自然、人为因素损害的。 (7)房屋属未按正常建设程序建造且已投入使用的。 (8)从事房屋租赁、买卖、抵押、交换等活动对房屋安全有要求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 公司业务范围: 1、出租房屋租赁前安全鉴定(办租赁合同用) 2、房屋改变用途安全鉴定及改变使用功能鉴定 3、工业厂房安全鉴定 4、房屋质量的安全鉴定 5、司法仲裁委托鉴定 6、建筑物改造加固 7、拆改房屋安全鉴定 8、房屋地基承载力,抗震鉴定 9、房屋装饰装修安全鉴定 10、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 11、建筑物的年限鉴定 12、灾后建筑物的鉴定 13、近代建筑鉴定 14、“五无”工程建筑物的检测鉴定 15、房屋完损等级评定和房屋安全事故鉴定 公司:深圳房屋安全鉴定技术中心 黄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