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和管理:
扶贫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质量和安全保证制、公示公告制、检查验收和绩效制,并依法进行项目竣(完)工决算审计。
扶贫项目验收、扶贫项目运行流程十个步骤要求:
验收即建立项目库、编制项目申报指南、明确项目立项要求、明确项目立项批复、审批实施方案、项目及时报备、分级分类公告公示、规范项目报帐管理、加强项目验收和、扶贫项目补助标准 。
扶贫项目验收、扶贫项目国家投入有限,资金只是对项目建设的适当补充,资金的需求远远不能满足项目的需求,大部分要靠群众自筹解决,所以各项目施工单位在资金使用上尽量减少其他不必要的开支,特别是以乡镇、村为主体的项目实施单位在实施具体项目时往往只能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补助。
扶贫项目验收、扶贫项目报账人:项目实施单位(乡镇或县级实施部门)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报账人。县、乡两级主管部门在项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从2014年起,除国家、省级扶贫贴息项目外,其余所有扶贫项目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县,县级扶贫部门要严格按照“县级审批、省市级备案、乡镇实施和初检、县级验收,严格执行‘谁审批、谁负责’的权责匹配制度”的要求审批和管理项目,推进乡级财政报账全覆盖,完善和规范报帐程序,简化报账流程。县级主要负责项目审批、和验收,项目绩效自评,以及扶贫对象受益情况监测等;乡级主要负责项目申报、实施和竣工后初检,项目实施情况报送,将项目落实到村到户,完善项目相关档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