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助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01月1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李红菊,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不含网吧);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其他未列明电信业务;移动电信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和网吧);其他未列明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数字内容服务;呼叫中心(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动画、漫画设计、制作;计算机、软件及设备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设备零售;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提供税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不含业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旅游咨询(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登记代理;提供企业营销策划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含专利事务)等。
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都需要办理《》主要包括:
1、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2、将音乐、演出剧(节)目、表演、、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办理直播需要满足的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必须为纯内资企业)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的业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6、符合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7、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的分类:
1、网络音乐产品
网络音乐产品指网络音乐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提供网络音乐产品在线浏览、欣赏、使用或者服务。传播的音乐产品包括歌曲、乐曲以及以画面作为音乐产品手段的MV等。
2、网络演出剧(节)目
网络演出剧(节)目指在舞台场景下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施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3、网络动漫产品
网络动漫产品是指以计算机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为主要传播平台,以电脑、手机及各种手持电子设备为接受终端的动画、漫画作品,包括FLAS、网络表情、手机动漫等,但不包括互联网上的动漫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
4、网络表演
网络表演指以网络表演者个人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施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电商类、教育类、类、培训类、类、旅游类、美食类、体育类、类等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
5、网络展览、比赛活动
网络展览、比赛活动指针对网络音乐、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一视频、网络动漫而举办的展览比赛活动。
6、网络
网络是指将绘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雕塑雕刻作品、艺术摄影作品、装置艺术作品、工艺美术作品等通过数字化图片或数字模型等表现形式,以互联网或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为主要平台,以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为接收终端的二维平面图形或三维数字模型作品。
,,字面也能了解这份的重要性。其实网络文化这一块,比较混乱,市场一直在整顿。有了相对应的,那就是合法经营。 相对于以后所要面临的问题,办理真的只能是一笔很小的花费,而且一劳永逸。
其实,是企业合法的开展互联网文化经营的保证,证全称为,也可以被简称为。企业在取得证之后,是应该做如下的几件事的,包括了:申请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经批准后,应当持《》或者批准文件,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到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或者信息产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编号或者批准文件编号,标明信息产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互联网文化单位改变名称、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应当依据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持文化行政部门的《》或者批准文件到当地电信管理机构办理相应的手续。
厦门助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方便客户、帮助客户解决难题、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而创办。公司坚持以诚信为本,以顾客至上、主动服务、互利共赢为宗旨,担负责任、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