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助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01月1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李红菊,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不含网吧);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其他未列明电信业务;移动电信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和网吧);其他未列明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数字内容服务;呼叫中心(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动画、漫画设计、制作;计算机、软件及设备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设备零售;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提供税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不含业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旅游咨询(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登记代理;提供企业营销策划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含专利事务)等。
,我们得拆分成三个词来看,网络是路径,文化是产品,经营是目的,即通过网络互联网传播和文化产品或者文化活动,并且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是需要办理许可证的,这个许可证就叫做,我们也常称为。
那么,哪些是互联网文化活动和文化产品呢?
互联网文化产品:
1、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2、将音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常见的就是游戏和直播了,比如荣耀、斗鱼、等,荣耀属于游戏类,直播属于演出剧目、表演类。
,是网络文化。由中华共和国下属省文化厅、直辖市文化局审核颁发。
针对类型主要有:“互联网文化产品”、“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文化单位”。
“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
“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互联网文化单位”是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或者备案,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办理直播需要满足的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必须为纯内资企业)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的业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6、符合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7、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那么申请直播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
1、基本情况表
2、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附件一);
3、营业执照副本和章程复印件;
4、章程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的复印件及简历;(若股东为企业的需要提供股东公司营业执照以及股东公司的公司章程,该法人股东的法人复印件及简历、自然人股东的复印件及简历,直至追溯到自然人)。
厦门助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EDI证;呼叫中心许可证等,经过我们努力与发展,已具一定的规模及实力,现拥有一支以的服务品质、的技术服务实力团队,为不同群体的用户提供更高更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