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单位报告收费
房屋常见的危险征兆 1)地面突然下陷、空鼓或裂缝突然加大,门窗突然变形。2)承重柱、梁、板或者墙体出现严重裂缝,并且持续发展。3)承重柱、梁、板或者墙体产生过大的变形,木构件或链接部位严重腐朽或已被白蚁蛀蚀。4)墙体或者天花板的面层突然大面积剥落、脱落。5)房屋突然发出异常的声音,如“劈啪声”、“喳喳声”、爆裂声等。5、房屋使用过程中常见危害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 1)房屋改建、装修过程中的不合理行为。如:拆改房屋的承重柱、梁及砖墙,扩大承重墙上原有门窗洞口的尺寸,在楼板或承重墙上开设洞口,改变房屋的间隔等。2)增加房屋的荷载。如:搭建阁楼,在屋顶加建房屋、长期堆放重物、超重使用等。3)周边建房或市政设施施工的影响,由于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而导致塌方或地下水流失严重,造成邻近房屋地基下陷、开裂或倾斜变形等。
一、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单位报告收费——危险房屋评定标准:
一、整幢危房
1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可能危及主体结构,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2因墙、柱、梁、混凝土板或框架产生的危险,可能构成结构破坏,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3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个屋盖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4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个拱体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二、局部危房
1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可能危及部分房屋,导致局部倒塌的。
2因墙、柱、梁、混凝土板产生的危险,可能构成部分结构破坏,导致局部房屋倒塌的。
3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部分屋盖倒塌,或整个屋盖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4因搁栅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间楼盖倒塌的。
5因悬挑构件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梁、板倒塌的。
6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部分拱体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三、危险点是指单个承重构件,或围护构件,或房屋设备,处于危险状态的。4危房及危险点处理
四、危房需由鉴定单位提出全面分析、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
五、对危房,应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轻、重、缓、急,安排修建计划。
六、对危险点,应结合正常维修,及时排除险情。
七、对危房和危险点,在查清、确认后,均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
IMG_3183
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单位报告收费——房屋安全检测发展和人口的快速增长加大了房屋建设的压力,房屋的市场需求量不断增多,部分施工单位一味的追赶工期、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施工中缺少管理,建材使用不规范,历史遗留建筑等问题为房屋建筑的质量带来了不少安全隐患,也增加了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工作压力。从实际的工作情况来看,我国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工作还存在诸多的问题。
(一)地方工作开展缺少法律支持与制度参考
根据建设部门下发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工作文件,市、县一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建立一个独立的机构,专门负责管理辖区内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事宜,参与危房鉴定与改造工作。就目前而言,大部分地方都还没有制定关于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规章制度,并且这一规定也不能作为地方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工作的法律支持。缺少法律的保护,有没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可以参照,增加了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管理的难度。
(二)缺少人才支持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是一项技术性和专业性要求非常高的工作,也是一项牵涉利益非常广泛的工作,作为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工作人员首先要具备职业道德,秉持公平、公正的态度参与工作,其次还要熟悉相关业务技能,熟练运用各种检测鉴定技术和设备,确保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准确度。但大部分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工作人员是从规划建设部门抽调的,对专业知识知之甚少,对新岗位的工作职能和工作制度不是很熟悉,由于身兼多职,也使其无法全身心的投入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工作,降低了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工作的效率。
(三)工作制度不完善
部分地区的领导人员没有对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等到安全事故发生才意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由于对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工作缺少关注,领导没有制定科学的工作制度,工作开展存在随意性。人员管理不严格,没有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增加了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工作漏洞。
(四)社会形象差
我国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行政机构设立时间比较晚,工作起步也比较晚,检测设备和检测资金不足,因此,在工作中出现错误鉴定房屋建筑安全级别,损害了有关企业和个人的经济利益,总体来说,目前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水平已经达不到现代房屋安全管理要求了。
公司承接全国:烟囱结构安全检测、厂房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厂房验厂检测、危房鉴定、旧房屋安全检测、酒店宾馆房屋检测、建筑检测质量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民房安全检测、幼儿园安全检测、房屋租赁检测报告、厂房承载力检测、光伏荷载检测、烟囱结构安全检测、学校抗震鉴定、广告牌安全检测、厂房结构安全检测、房屋安全检测鉴定、钢结构厂房检测鉴定、各种检测业务等。
全国业务范围: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天津,上海,北京,河北省,江苏省,山东省,内蒙古,重庆,湖南省,湖北省,四川省,宁夏,福建省,广西省,广东省,贵州省,陕西省, 青海,甘肃,云南省,辽宁省,海南省,吉林省,黑龙江,西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