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类容器校准移液管/容量瓶(衡量法)与量筒、量杯
玻璃类容器校准移液管(衡量法)
1、取洁净、干燥的具塞锥形瓶置电子天平上回零。
2、将移液管洗净,吸取纯化水至标线以上,用滤纸擦干管外的水,将管尖移至受液器壁(可为适宜体积的烧杯),缓缓调节液面弧度至标线,然后垂直移至已称重的具塞锥形瓶(此时锥形瓶倾30°),使水沿瓶壁缓缓流下。
3、当移液管为无分度只有单标线者,水流至管口不流时,静置15秒钟,移去的水滴,再称重;当移液管为有分度、不完全流出式时,使液面流至被检刻度线上约5mm处,等待15秒钟,然后将液面准确地调至被检刻度线处,再次称重,即得水重。
4、刻度吸量管校准检定点
0.5ml(包括0.5ml)以下者为:半容量(半容量~流液口);总容量。
0.5ml以上者为:总容量的1/10,若无总容量的1/10分度线,则检2/10点(自流液口起);半容量(半容量~流液口);总容量。
每个校准分段应校准2次,即做平行试验2次。
移液管的容量允差见下表。
仪器校准
容量瓶(衡量法)
1、对清洗干净并经过干燥处理过的被检量瓶进行称量,称得空容量瓶的质量。
2、注纯水至被检量瓶的标线处,称得纯水的质量。
3、将温度计插入到被检量瓶中,测量纯水的温度,读数应准确到0.1℃。
4、按公式(1-1)衡量法计算被检量瓶在标准温度20℃时的实际容量。
每个容量瓶应校准2次,即做平行试验2次。
容量瓶的容量允差。
仪器校准
量筒、量杯
1、将洗净的量筒量杯在室温晾干后,置电子天平上回零。
2、准确充水至标线,再称重,即得该量筒量杯的纯水质量(m)。每个量筒量杯应校准2次,即做平行试验2次。
3、量筒量杯校准点
总容量的1/10,若无总容量的1/10分度线,则检2/10点(自底部起);
半容量(半容量~自底部起);
总容量
量筒量杯的容量允差见附录
仪器校准
校准结果处理和校准周期
1、校准人员做好校准记录,并交相关人员复核,贴上标签并统一编号,妥善保管好校准记录。
2、经过校准合格的量器,必须贴上等级标志;经校准不合格的量器,可降级或销毁。
3、自校准周期 使用中的玻璃量器的检定周期为三年,其中用于碱溶液的量器为一年。
校准须知
1、需校正的容量仪器必须洗净至不挂水珠。
2、校正温度一般在15~25℃较好,校正中如温度有变化可查各该温度下的修正值。
3、校正用的纯水,必须提前一小时放天平室,使温度恒定。
4、校正时用的小锥形瓶要轻些,不要超过50g,瓶口不要沾上水,瓶外需干燥。
5、校正时,误差要求:两次测量值不得超过容量允差的1/4,取两次平均值。
6、在校正滴定管前,必须检查是否漏水,酸式滴定管的玻璃 塞是否旋转自如。
7、滴定管放水速度不 宜过快,放完需稍停后,再读取容量。
8、校正容量瓶时,空瓶必须干燥,再分别加水两次称量,进行校正刻度上方如有水,必须用滤纸吸干。
9、移液管放完水,管与杯壁成30°角,二者不能有相对移动约等待3秒后移开(无等待 时间者),有等待时间的按规定等待后移开。
可提供校准、测试及维修服务的仪器设备种类有:光泽度计,色差计,光谱测色计,白度计,照度计,亮度计,彩色亮度计,紫外照度计,前照灯校准器,反射率仪,球形光度计,光通量校准系统,光通量校准系统,标准光源箱,澄明度检测仪,罗维朋比色计,黑白透射密度片,色温表,光争电综合分析系统,灯具配光系统,UV能量计,三用紫外分析仪,彩色分析仪,透射式雾度计,全空间分布光度计等。
校准本校准中心可对以上类别范围的各国仪器进行校准并出具符合ISO、ICEUL、3C、CQC、CE、SGSCE、FCC、TUV、KTLPSB、CTICK、VCCI、HKSM、MET、GMC及客户验厂审核,机构认证等要求之校准校准/报告世通仪器计量检测校准中心华南实验室是经认可委员会认可(认可号L3170)实验室互认组织(ILAC-MRA)通过ISO17025计量准则的具有独立第三方认证机构CNAS认证及咨询培训的值得的第三方公正实验室公司秉着“科学、公正、准确、”的理念和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