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会员中心|保存桌面|手机浏览
普通会员

广东厚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产品分类
  • 暂无分类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首页 > 供应产品 > 东莞市长安镇厂房承载力鉴定中心
东莞市长安镇厂房承载力鉴定中心
浏览: 279
品牌: 厚创-博艺奇 | 产品型号:HC-BYQbr原产地:广东 | 产品数...">
单价: 面议
最小起订量: 1
供货总量: 10000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2-03-20 06:19
 
详细信息

  东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危害房屋安全情形之一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房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的;

  (二)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

  (三)自然灾害以及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四)需要拆改房屋主体或者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

  (五)进行地下管线施工、桩基施工、附设三米以上地下室深基坑、爆破及较强烈震动和降低地下水位的建设项目,其施工区周边可能被损坏的房屋;

  (六)其他可能危害房屋安全需要鉴定的情形。

  东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第四条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的原则。第五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统筹协调、指导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各镇街(园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并明确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为辖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具体工作的承办机构。各镇街(园区管委会)可与村(居)委员会签订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村(居)委员会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责任。

  东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交付使用的房屋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房屋是指用于居住使用、生产经营和公共活动的建筑物(不含构筑物)。

询价单
Copyright ©2025 版权所有:广东厚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访问量:10806

在线QQ

销售热线

1371347547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