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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力量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廊坊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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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供应产品 > 申请外观专利唐山怎样才能享受费减政策
申请外观专利唐山怎样才能享受费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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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北京力量廊坊分所 | 产品型号:专利申请br原产地:北京 | 产品数...">
单价: 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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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2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2-03-17 03:17
 
详细信息

  7、可以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亦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及提高产品的质量、降低成本,使企业的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8、一个企业若拥有多个专利是企业强大实力的体现,是一种无形资产和无形宣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既是消费者趋之若鹜的强力企业,同时也是各项政策扶持的主要目标群体),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9、专利技术可以作为商品出售(转让),比单纯的技术转让更有法律和经济效益,从而达到其经济价值的实现。10、专利宣传效果好。11、避免会展上撤下展品的尴尬。12、专利除具有以上功能外,拥有一定数量的专利还作为企业上市和其他评审中的一项重要指标,比如: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评审、科技项目的验收和评审等,专利还具有科研成果市场化的桥梁作用。总之,专利既可用作盾,保护自己的技术和产品;也可用作矛,打击对手的侵权行为。充分利用专利的各项功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位于京津走廊美誉的廊坊市广阳区5A级写字楼,建业大厦22层,是廊坊市科技局认定的科技创新券接收机构。为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个人提供专利申请,商标版权,知识产权贯标等服务。

  我国对发明专利申请实行的是“早期公开、延迟审查”的审批制度,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授权前的这段时间区间内,公众已经能够通过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文本获知发明创造的技术内容,并通过实施发明创造而获利,但由于此时发明专利申请尚未被授予专利权,专利申请人无法针对他人实施其发明创造的行为寻求司法救济,在此情形下,如果专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合理保障,对其而言显然是不公平的,并将严重影响其后续提交发明专利申请的积极性,进而影响专利制度的正常运行。为了解决上述时间区间内发明专利申请人的权益保护问题,专利法专门为此设立了发明专利申请的临时保护制度[1]。我国专利法关于发明专利申请临时保护制度的规定见第十三条,根据第十三条的规定,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授权前的时间区间内(即发明专利申请的临时保护期内),发明专利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以弥补其损失。但由于此时发明专利申请尚未被授予专利权,且将来能否获得授权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出于利益平衡的考量,在临时保护期内对发明专利申请的临时保护力度不宜过强,故发明专利申请人在临时保护期内仅享有“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的权利,并且此时实施人所负有的支付义务不具有强制性,如果实施人在临时保护期内拒绝支付,发明专利申请人只有等待发明专利申请最终获得专利授权之后,才能寻求司法救济,通过行使使用费给付请求权要求实施人支付合理费用。

  “本法另有规定的”情形,就应当认定构成专利侵权。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前述延续行为不构成专利侵权,主要理由包括[4-5]:专利法更重视对专利侵权源头的打击,即更重视对制造行为的打击,在专利临时保护期内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本身属于合法,那么在发明专利申请获得授权之后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等行为系制造行为的延续,也不构成侵权,更何况,认定不构成专利侵权并不影响专利权人的救济,专利权人的利益损失可以通过请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得到弥补。笔者更赞同前述不构成专利侵权的观点,理由如下:类推适用举重以明轻的原则,专利法第十一条所禁止的五种侵权行为中,制造行为是本源,相较于其他四种行为,制造行为的影响更为恶劣,可责性更强,其他行为是制造行为的延续,可责性相对为轻,既然在临时保护期内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尚不构成专利侵权,那么后面较轻的延续行为也不应视为专利侵权。在深圳市斯瑞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坑梓自来水有限公司、深圳市康泰蓝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中[6],人民法院阐明了前述延续行为不构成专利侵权的观点,并以指导案例的形式(第20号指导案例)确认了审判规则。该案的裁判要点是:在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内实施相关发明的,不属于专利法禁止的行为。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的临时保护期内制造、销售、进口被诉专利侵权产品不为专利法禁止的情况下,其后续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即使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不视为侵害专利权,但专利权人可以依法要求临时保护期内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1)受理阶段

  专利申请的程序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者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无法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我们的领域涉及机械、通讯、网络技术、计算机、半导体、集成电路、化学、药物、材料、生物工程、生物制药技术领域的专利国际国内服务;以及分析预警、侵权调查、打假维权、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和保护等领域。我们具有一支稳定的高素质团队,我们本着诚信、、高效、严谨的服务理念,不仅注重服务环节的每一个细节,而且对客户的委托进行全程的跟踪和监测,为客户提供高标准的产权管家式服务。

  

  1、年费缴纳时间:专利授权时,缴纳第1年的年费。以后的年费以申请日为基准,只看月和日。(例如:申请日是:2010年1月1日,就只看1月1日。)每年这个日子的前后一个月,就是缴纳下一年度年费的时间。

  4、年费

  在专利的有效期内,如果要维持权力则需每年缴纳年费。

  具体费用如下:

  发 明:

  第1年 — 第3年 900元/年

  第4年 - 第6年 1200元/年

  第7年 -第 9年 2000元/年

  第10年-第12年 4000元/年

  第13年-第15年 6000元/年

  第16年-第20年 8000元/年

  迟交年费(6个月以内)逐月追加滞纳金

  实用新型:

  第1年-第3年 600元/年

  第4年-第5年 900元/年

  第6年-第8年 1200元/年

  第9年-第10年 2000元/年

  迟交年费(6个月以内)逐月追加滞纳金

  外观设计专利

  第1年-第3年 600元/年

  第4年-第5年 900元/年

  第6年-第8年 1200元/年

  第9年-第10年 2000元/年

  迟交年费(6个月以内)逐月追加滞纳金

  

  办理内专利申请,国际PCT专利申请,港澳台地区专利申请,版权登记服务、专利无效、商标注册、变更续展、异议复审、无效答辩等各种商标案件,知识产权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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