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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力量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廊坊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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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供应产品 > 申请发明专利天津服务机构通过率高
申请发明专利天津服务机构通过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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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北京力量廊坊分所 | 产品型号:专利申请br原产地:北京 | 产品数...">
单价: 面议
最小起订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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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2-03-17 15:07
 
详细信息

  (7)专利无效根据专利法第45条的规定,自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在企业的专利申请和专利运用中,专利无效是被企业、单位运用最多的一个专利法规之一(应该仅次于专利的申请)。专利无效已成为专利诉讼中的必要手段和技巧。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法律后果是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以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经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位于京津走廊美誉的廊坊市广阳区5A级写字楼,建业大厦22层,是廊坊市科技局认定的科技创新券接收机构。为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个人提供专利申请,商标版权,知识产权贯标等服务。

  

  1、年费缴纳时间:专利授权时,缴纳第1年的年费。以后的年费以申请日为基准,只看月和日。(例如:申请日是:2010年1月1日,就只看1月1日。)每年这个日子的前后一个月,就是缴纳下一年度年费的时间。

  4、年费

  在专利的有效期内,如果要维持权力则需每年缴纳年费。

  具体费用如下:

  发 明:

  第1年 — 第3年 900元/年

  第4年 - 第6年 1200元/年

  第7年 -第 9年 2000元/年

  第10年-第12年 4000元/年

  第13年-第15年 6000元/年

  第16年-第20年 8000元/年

  迟交年费(6个月以内)逐月追加滞纳金

  实用新型:

  第1年-第3年 600元/年

  第4年-第5年 900元/年

  第6年-第8年 1200元/年

  第9年-第10年 2000元/年

  迟交年费(6个月以内)逐月追加滞纳金

  外观设计专利

  第1年-第3年 600元/年

  第4年-第5年 900元/年

  第6年-第8年 1200元/年

  第9年-第10年 2000元/年

  迟交年费(6个月以内)逐月追加滞纳金

  

  临时保护与专利保护的主要区别体现在发明创造实施行为的性质权利人享有的救济权利相对人的责任承担方式上。在临时保护期内实施发明创造的行为,例如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及进口发明创造产品的行为,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专利侵权行为,不受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制,实施行为的性质决定了权利人享有的救济权利及相对人的责任承担方式。关于权利人享有的救济权利,在发明专利申请获得授权之前,发明专利申请人仅享有“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的权利。在发明专利申请获得专利授权之后,针对临时保护期内实施发明创造的行为,专利权人享有司法意义上的使用费给付请求权,但由于临时保护期内实施发明创造的行为不构成专利侵权,专利权人不享有请求他人停止实施行为的权利。关于相对人的责任承担方式,在发明专利申请获得授权之前,对于专利申请人提出的支付请求,实施人所承担的支付义务不具有强制性。在发明专利申请获得专利授权之后,如果实施人拒绝支付适当的费用,专利权人可以寻求司法救济,强制要求实施人支付合理费用。如前所述,考虑到临时保护期内的实施行为不构成专利侵权,因此实施人所支付的适当费用在性质上也不同于专利侵权责任中的损害赔偿

  临时保护与专利保护的联系

  临时保护与专利保护的联系主要体现在临时保护期内实施发明行为的认定上,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被诉技术方案同时落入授权后的专利保护范围以及发明专利申请公布时申请人请求保护的范围,是主张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的前提。由此可知,临时保护期内实施行为的认定和专利保护密切相关。除上述情形之外,二者的联系还体现在被诉实施行为的延续性上。为便于理解,本文将临时保护期内实施发明所得的产品在专利授权之后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等实施行为称为“延续行为”。业内对于前述延续行为是否构成专利侵权存在很大的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构成专利侵权,主要理由包括]:专利法并没有为源自临时保护期内的专利产品设定免责事由,并且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五种禁止实施的行为相互独立,因此在发明专利申请获得授权之后,只要不存专利法第十一条所述的

  我们的领域涉及机械、通讯、网络技术、计算机、半导体、集成电路、化学、药物、材料、生物工程、生物制药技术领域的专利国际国内服务;以及分析预警、侵权调查、打假维权、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和保护等领域。我们具有一支稳定的高素质团队,我们本着诚信、、高效、严谨的服务理念,不仅注重服务环节的每一个细节,而且对客户的委托进行全程的跟踪和监测,为客户提供高标准的产权管家式服务。

  1、申请费:

  发 明: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

  实用新型:申请费500元

  外观设计:申请费500元

  2、审查费

  该项费用仅当申请发明专利时缴纳,申请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时不用缴纳。

  发明申请审查费2500元

  3、专利登记费

  申请人在接到专利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就需要缴纳专利登记费和公告印刷费。

  发 明:250元 + 印化税 5元

  实用新型:200元 + 印化税 5元

  外观设计:200元 + 印化税 5元

  

  办理内专利申请,国际PCT专利申请,港澳台地区专利申请,版权登记服务、专利无效、商标注册、变更续展、异议复审、无效答辩等各种商标案件,知识产权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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