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类
6.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支持针对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共性技术、工业物流、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环节,面向产业链、产业集群、行业性和区域性的信息化服务平台项目。重点支持工业云服务和工业大数据平台的建设、运营。
(三)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类
7.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持开展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咨询、培训、、认证、宣传推广等服务项目。重点支持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咨询、培训、认证、宣传推广及两化融合水平、诊断等服务。
(四)省级以上项目奖励类
8.省级以上两化融合项目。支持经工信部、广东省经信委认定的两化融合类试点、示范项目(以下统称省级以上项目)。重点支持经工信部、省经信委评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服务机构,及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示范项目。
一、审批内容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及证书有效期即将到期或已到期的企业需重新申请认定(2015年及以前认定的需重新认定);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与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合并办理,不再组织单独申报。
(说明:为减轻企业负担,2021年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三个业务合并办理,科技部门统一发布申请指南、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申报其中一个或多个业务,仅需填报一份申请书。)
二、审批数量及方式
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审批机关审定。
三、申报条件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1.在深圳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业;
2.2015年及以前认定的需重新认定;
3.申请认定的企业均需符合《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二章的规定。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高达200万元,企业所得税减免40%,同时可享受办理研发经费加计扣除,我司高新企业申报申请代理机构,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申报,高新企业认定条件咨询服务,擅长处理疑难领域的申报,量身定制方案,经验丰富,通过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