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高达200万元,企业所得税减免40%,同时可享受办理研发经费加计扣除,我司高新企业申报申请代理机构,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申报,高新企业认定条件咨询服务,擅长处理疑难领域的申报,量身定制方案,经验丰富,通过率高。
选项材料
5.项目单位曾有项目被认定为深圳市企业信息化重点项目的,需提供相关资助计划下达文件及项目验收文件(复印件)。
6.申报企业信息化建设类项目的,需参照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规范(GB/T 23020-2013),提交本企业近3个月内在广东省两化融合系统()上开展所形成的材料《企业两化融合报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7.申报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的,需提交平台的深圳企业用户清单(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及平台应用案例(平台用户盖章)。
8.申报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的,需提交《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申请表》。
9.申报省级以上项目奖励类的,需提交相关评定文件(复印件)。
10.项目单位为深圳企业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企业的,还需提交深汕特别合作区企业审核意见书。
11.其它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1、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的其他优惠政策
(1)、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年可申请办理北京市户口;引进人才政策;
(2)、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3)、经国家科委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在国家的一些扶持项目申报上有帮助,有的项目申请还强制要求必须有国家高新资质才能申请;
(4)、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进京,按照上一年度所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予以奖励,用于其在本市购房、购车以及参加培训。(《北京市吸引高级人才奖励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京人发[2005]57号)》、《关于北京市吸引高级人才奖励管理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18号)》);
(5)、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市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所获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