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职责接受企业委托,委派具备资格的相关人员,依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出具专项报告。 中介机构纪律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据实出具专项报告,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由认定机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
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信息化建设类项目的条件
1.项目单位为在深圳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的法人企业);
2.项目单位属信息化应用企业;
3.项目单位属制造业企业,或属重点行业或企业;
4.企业成立满2年;
5.企业上一年度缴纳及减免的企业所得税应不小于50万元;
6.项目年度(2014-2016年)在信息化硬件、软件、网络、系统集成等方面的投资总额:申报“绿色制造信息化项目”的,应不小于100万元;申报其它类别项目的,应不小于400万元;
7.申报“信息化综合集成创新项目”的,申报单位的两化融合发展阶段应达到“集成提升”或“创新突破”阶段(根据《企业两化融合报告》的结果,详见申请材料第6项)。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高达200万元,企业所得税减免40%,同时可享受办理研发经费加计扣除,我司高新企业申报申请代理机构,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申报,高新企业认定条件咨询服务,擅长处理疑难领域的申报,量身定制方案,经验丰富,通过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