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帮助企业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各级关于产业、科技政策的信息。同时,还提供产业政策、科技政策、高新认定、财税政策、管理培训等一站式服务,为企业的成长与发展保驾护航。公司拥有高效、化的项目申报团队,具有多年项目申报经验和良好的社会资源背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结合扶持政策,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培育企业,帮助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积极推荐企业参与各归口部门的资质认证与。我们将节约企业付出的人力与时间成本,保障企业享受扶持资金支持以及减免企业相关税收之优惠政策,为企业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实际上,不论是高新技术企业还是非高新技术企业,只要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均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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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现场试验费(涉及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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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
1. 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 自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认定条件(一)年限《认定办法》第十一条“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当年”、“最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指申请前的365天之内(含申报年)。(二)知识产权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2. 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4. 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5. 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6. 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7.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