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动态

深圳市工信局推出工业企业扩产增效扶持计划

2022-03-19 10:334890

  各有关企业:
 

  按照《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若干措施》(深府规〔2021〕1号)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企业扩产增效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2〕2号)的相关要求,现发布2022年工业企业扩产增效扶持计划申报指南。
 

  附件:2022年工业企业扩产增效扶持计划申报指南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18日

 

  附件
 

  2022年工业企业扩产增效扶持计划申报指南
 

  一、设定依据
 

  1.《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若干措施》(深府规〔2021〕1号)
 

  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企业扩产增效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2〕2号)
 

  二、扶持方向
 

  (一)工业企业梯度培育项目:对2020年工业总产值首次达到100亿元、500亿元和1000亿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予以奖励;
 

  (二)工业企业扩大产能奖励项目:对2021年工业总产值达5亿元及以上、同时工业总产值增速达20%及以上的工业企业予以奖励。
 

  三、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在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的工业企业法人以及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作法人单位的本市(含深圳特别合作区)工业企业;
 

  (二)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奖励条件、标准及资助方式
 

  (一)工业企业梯度培育项目。
 

  1.奖励条件
 

  在满足申报条件的基础上,企业2020年工业总产值首次达到100亿元、500亿元和1000亿元及以上(数据以市政府相关部门核定的企业1-12月数据为准)。
 

  2.奖励标准
 

  首次突破100亿元的企业奖励300万元,首次突破500亿元的企业奖励1000万元,首次突破1000亿元的企业奖励2000万元,一次性突破多个档次,按照最高档次标准予以奖励。
 

  3.资助方式
 

  事后资助,最终资助金额和比例根据预算安排情况确定。
 

  (二)工业企业扩大产能奖励项目。
 

  1.奖励条件
 

  在满足申报条件的基础上,企业2021年度工业总产值需达5亿元以上、同时工业总产值增速达20%及以上(数据以市政府相关部门核定的企业1-12月数据为准)。
 

  2.奖励标准
 

  针对2021年前已成立的企业,奖励金额分为两部分,产值增速30%以内对应的产值增量按照0.8%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1000万元;产值增速超过30%对应的产值增量按照1.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1500万元。单个法人企业两部分最高合计奖励上限2500万元;针对2021年内新成立且当年产值规模达5亿元以上的企业,按照其全年产值的1.2%,最高150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3.资助方式
 

  事后资助,最终资助金额和比例根据预算安排情况确定。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税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胶状成册,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和骑缝印章。
 

  六、申请表格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
 

  七、申请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4月20日17:00;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4月4日至2022年4月22日18:00(因疫情原因,如有调整将另行发布通知)
 

  (三)咨询电话:88101602
 

  (四)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疫情期间,预审通过后,请提前3个工作日进行预约,并按照预约时段,错峰提交材料。预约指南:“i深圳”APP 或关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操作流程:【办事预约】或【预约取号】—【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
 

  八、申请决定机关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办理程序
 

  网上申报——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初审——报送市政府相关单位开展数据核查——核定资助金额、拟定资助计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议——社会公示——下达项目资金计划——拨付资金。
 

  十、办理时限
 

  分批处理,一批180个工作日。
 

  十一、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限: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十二、证件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得资金资助。
 

  十三、收费
 

  无。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
 

  原标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企业扩产增效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