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因位于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窑沟乡庄窝村南梁庄
窝焉张玉林家族祖坟(安葬一世先祖张玉林,二世太祖
张成德、张千德、张三成以及三世、四世等先人),于 2018
年被清水河县刘胡梁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肆意毁坏,现张
玉林家族后人希望通过诉讼渠道维护合法权益。但因
家族枝繁叶茂,部分后人无法联系,现通过公告形式向
各张玉林家族后人告知。
请所有清水河县窑沟乡庄窝村(南梁)的张玉林家
族后人,看到公告后 30 日内,向张玉林家族后人代表张
云 登记,逾期视为放弃作为张玉林家
族后人因祖坟被毁坏,请求清水河县刘胡梁煤炭有限责
任公司赔偿的权利。特此告知!
遗失者按法律规定刊登声明之后,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即解除了遗失者的社会责任。通俗来讲,就是他人再冒用该证而产生的各种后果,遗失者不再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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