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减资公告、清算公告、变更公告、股权转让公告、债权转让公告、公告、招标公告、离职声明、商业声明、合并公告、迁坟公告、法院公告、仲裁委公告、公证处公告、启事等各类启示公告
遗失声明一般要求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才有效,网络发布是无效的,不具有遗失声明的法律效力。登报时应根据对应的主管的单位要求,要求省级媒体需刊登省级媒体,避免重复
公章,名章,财务章发票以及营业执照遗失,国税税务登记证,地税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信用机构代码证,公司注销,公司减资,公司清算,公司吸收,公司分立,公司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这些企业证件丢失,必须登报声明遗失或是声明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