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者按法律规定刊登声明之后,即推定社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即解除了遗失者的社会责任。通俗来讲,就是他人再冒用该证而产生的各种后果,遗失者不再承担相关责任。遗失声明一般要求在市级公行的报刊上刊登才有效,网络发布是无效的,不具有遗失声明的法律效力。具体程序,是在所在地的申报,同时在刊登声明。遗失声明如何登报办理。1.一般情况下,遗失声明只要找到当地的**报就可以刊登,不过个别的,会*是省级还是市级,所以要在补办的提前问清楚。2.登报声明需要先证明,丢失的那些是你的,是所属人。需要提供一些相关资料,例如等个人丢了,需要有以前的复印件,或者**本就行。3.如果是対公的。需要丢失本身的复印。
●内蒙古呼和浩特太清宫遗失公章 一 枚, 声 明 作 废 ● 姜 磊(9112X) 李 凤 珍(31721) 遗 失 与 内蒙古松江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开具的左右城二期4号楼1单元2702室的购 房 收 据 一 份, 收 据 票 号:0046192,金额:638878 元,声明作废●朱冬霞不慎将内蒙古蒙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购买心想事城 B44 商铺票据 4 张丢失,2012年10月30日开具的收据号 0029138,金额 90000 元;2012 年11 月 20 日 开 具 的 收 据 号0053005,金额 300000 元;2012 年 9月24日开具的收据号0049261,金额 10000 元;2013 年 3 月 1 日开具的 收 据 号 0049271, 金 额 146884元,总价546884 元,以及底顶商铺10262 号 票 据 丢 失, 收 据 号0018368,金额 261806 元,声明作废
公告
因位于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窑沟乡庄窝村南梁庄
窝焉张玉林家族祖坟(安葬一世先祖张玉林,二世太祖
张成德、张千德、张三成以及三世、四世等先人),于 2018
年被清水河县刘胡梁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肆意毁坏,现张
玉林家族后人希望通过诉讼渠道维护合法权益。但因
家族枝繁叶茂,部分后人无法联系,现通过公告形式向
各张玉林家族后人告知。
请所有清水河县窑沟乡庄窝村(南梁)的张玉林家
族后人,看到公告后 30 日内,向张玉林家族后人代表张
云 登记,逾期视为放弃作为张玉林家
族后人因祖坟被毁坏,请求清水河县刘胡梁煤炭有限责
任公司赔偿的权利。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