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使用功能更改 (即更改原房屋使用用途;如:商场改)
房屋受损损坏 (即房子旁边施工,房屋受到影响;注:此类项目不分析损坏是否由施工方造成)
房屋安全检测或质量检测 (办房产证、特种行业许可证;一般多见于学校、幼儿园、宾馆酒店、厂房;)
抗震能力鉴定 (一般多见于学校、幼儿园及机关办公楼检测;)
施工质量检测 (一般多见于新建建筑办手续或对施工质量存在疑虑;)
棚户区改造 (此类一般为项目,改造拆迁区域的房屋需鉴定手续,需达到D级;)
承载力检测 (一般多为增加荷载或更改使用用途)
房屋隐患检测 (一般多为各类小区、学校、厂区进行的年度安全排查;)
农村危房排查 (此类为进行农村居民房屋建档立户的危房排查,此类项目体量较大;)
厂房安全检测 (新建或租赁厂房、不确定安全性、安全排查;)
广告牌安全检测
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房屋需继续使用
危房鉴定 (一般多为房屋老旧需继续使用确定其安全性或需拆除,需达到D级;)
营房质量鉴定
房屋改造前后鉴定
墙体拆改安全
学校幼儿园检测为教育局负责,办理产权证为房管局住建局、不动产权中心负责,农村危房排查为房管局或住建局负责,营房为后勤部领导负责,棚户区改造为区领导主管;
办理房产证、违规施工补全手续、办厂、新办学校幼儿园、新开宾馆酒店、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排查为必检项目;
鉴定等级 A级:无危险点,完全完好
B级:有个别危险点,但不影响使用,结构基本安全
C级:局部危房,需加固
D级:整栋危房,建议拆除
近年来,随农村经济突飞猛进,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对城市周边农民建房用地控制较严,不少农户受利益驱动,不顾自己房屋地基承载能力不够,房屋主体质量较差等情况随意加层,二层的基础上加至三层、四层、甚至五层,造成房屋地基承载力不足,加层结构与原结构交接处处理不当,造成了新的房屋质量隐患。二、加强农房建设监管力度,提高农房建设质量针对以上农民住宅质量存在的种种问题,笔者认为加强农房建设的监管工作已刻不容缓,只有从制度上强化的监管责任,才能从根本上确保农民住宅的安全。 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尽快实施村庄规划《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农村住宅的建设应尽快全面实施村庄规划。在村庄规划中充分考虑避开自然灾害地带,如山体滑坡隐患、风口、江塘、暗沟等。鉴于农民住宅一般规模较小的实际情况,可有镇人民在村庄规划选址勘察的基础上适当增加钻孔,详细了解农民地基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地基承载力等地质情况,无偿向建房农民提供。从源头上防止由于地质条件不清造成选址错误和基础设计错误。 农民住宅必须持证设计为了限度减小农民建房支出,节省农民住宅设计费用,一方面建设部门可根据农村实际,组织编制农民住宅标准、通用设计图等向建房农艺师无偿提供。通用图集应注意对家居建筑风格的继承和保持,建筑方案应多样化以适应不同层次的需求。另一方面,建房农户也可以委托有资格的建筑师、结构工程师以个人名义进行图纸设计并对设计质量负责。这样既保证了设计图质量又降低了农民住宅设计图费用支出。 农民住宅必须持证施工根据农村实际,新建农民住宅一般均为三层及以上,建筑面积也均在300平方以上。故按照建设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精神,农民住宅可以选择有施工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也可以选择资格的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组织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建设部门应加强对从事农民住宅建设的农村建筑、工匠进行培训,充实农民住宅建设与管理的技术力量。培训合格人员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实施持证上网。 强化村镇对农民住宅建设的监管工作由于农民经济日益发达,农民建房投入大、面积多、层次高的特点,镇村镇办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农民住宅实施监督管理,区建设部门应建立农民住宅质量安全抽查制度,特别加强对地基验槽和主体结构以及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建材的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农民住宅加层监管农民住宅在加层施工前必须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对符合加层安全要求的,加层图纸必须经过有资质的设计部门专门设计,由镇村镇办(街道城建办)不予加层审批。进一步加强城乡结合部农民住宅建设执法监督,杜绝因房屋随意加层而引起新的质量安全隐患。 总之,针对农民住宅建设的新特点、新形势,将农民住宅质量安全分类别、有步骤的纳入建设部门监督范围势在必行。缺少图纸如何进行房屋检测鉴
1、当既有建筑地基土质良好,承载力高时,可加大基础底面积,加大后基础的面积宜比计算值提高10%。
2、当验算原基础强度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强度折减。
3、当采用注浆法加固既有建筑地基时,对湿陷性黄土地基和填土地基或其他由于注浆加固易引起附加变形的地基,均应添加膨胀剂、速凝剂等,以防止对增层建筑物产生不利影响。
4、当既有建筑为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时,根据增层荷载要求,可采用锚杆静压桩加固,当原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的宽度或厚度不能满足压桩要求时,压桩前应先加宽或加厚基础,再进行压桩施工。
5、当既有建筑地基土较软弱、承载力较低时,可采用桩基础承受增层荷载,应在桩体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再在其上施工新加大的基础承台,按规定将桩与基础连接,并应根据具体情况验算基础沉降。
6当既有建筑原地质勘察资料过于简单或无地质勘察资料,而建筑物下又有人防工程或较为复杂场地情况时,应补充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查明场地情况。
7、当原基础刚度和整体性较好或有钢筋混凝土地梁时,可采用抬梁或挑梁承受新增层结构荷载,不需对原基础进行加固。
8、当既有建筑为桩基础时,应检查原桩体质量及状况,实测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以确定桩间土的压密状况,按桩土共同工作条件,提高原桩基础的承载能力。对于承台与土脱空情况,不得考虑桩土共同工作。
9、当上部结构和基础刚度较好、持力层埋置较浅、地下水位较低、施工开挖对原结构不会产生附加下沉和开裂时,可采用墩式基础或在原基础下做坑式静压桩加固。
10、当采用扶壁柱式结构直接增层时,柱体应落在新设置的基础上,新旧基础应连成整体,新基础下如为土质地基时,应先夯入碎石或采用其他方法加固后方可进行基础施工。
房屋加固怎么做,寻找到适合自己的房屋问题从而选择方法,那样才是对房屋使用长久的做法。
我国房地产新建筑的发展迅速,但也有一大部分达到使用年限的建筑或者虽然未达到使用年限但其房屋安全问题出现隐患,需要进行房屋加固以及维修。而且,现今国家限定结构建设投资,从节约成本考虑,利用很多老结构、老建筑的情况越来越多,需要进行加固改造处理的项目逐渐增加。因此,房屋抗震加固问题也受居民所关注。那么房屋所存在的问题究竟在哪,又或是如何进行简单的房屋加固?
随着时间的推移,大量既有房屋面临结构老化、使用功能不能满足使用需要及抗震性能不符合现时规范等涉及到房屋结构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
1、因后期维护工作不到位及在自然条件、人为因素、有害介质的作用下,房屋结构产生各种劣化现象,如产生承载力不足、裂缝、腐蚀、渗漏、结构变形或连接缺陷等。
2、随着经济条件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生产、生活、消费方式也发生改变,各种新的功能场所不断出现,对应的各种设备、实施不断增加,房屋原设计标准对楼面荷载的取值已不能反映现今实际情况。出现了很多超设计标准使用的房屋。
在进行房屋加固设计的时候必须要关注到加固的合理性问题。不管是局部性的加固处理还是房屋整体性的加固处理,在合理性的问题上不可忽视,而且使用到的加固建材也一定要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质量标准,否则就达不到预期的加固效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