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发行一直得到各级党组织和邮电部门的支持配合。1949年平均日发行约1万份。1950年日发行1.5万份,1956年达6万份,1959年突破10万份,1978年度高达36万多份,1992年扩为8版后,年平均期发数达23万多份,全省平均每129人拥有一份《福建日报》。本报发行跻身全国省级党报人均数排行榜第九位,在华东地区省级党报中位居第三位。从1981年开始,《福建日报》发往香港、澳门、台湾等地,还发往美国、德国、新加坡、日本等。
《新民晚报》于1929年9月9日在南京创刊,原名《新民报》。创办人为三名中央通讯社编辑:陈铭德、吴竹似、刘正华。陈铭德辞去中央社职务,自任社长。吴竹似、刘正华兼任编辑,在中央社支薪,报社工作也是尽义务。报纸定名《新民报》有两层意思:一是继承孙中山在东京创立同盟会时的机关报《民报》革命传统;二是取《诗经》“大雅”篇作育新民之意。初创时期的社址只是在南京洪武街租赁的几间平房。第二年迁到估衣廊73号,才初具规模,但全报社连送报员也只有十五六人。1935年,罗承烈到社任专职主笔。12月,阳翰笙开始为《新民报》编副刊《新园地》。编辑方针为反帝、反封建、反复古。“一二·九”运动中,《新民报》声援北平学生这一爱国壮举,发表社论《平市学生万岁!》。1935年12月17、18日,因刊登首都妇女救国会和南京学术团体救国联合会筹备处“寻找华北来京学生代表启事” ,揭露当局暗害要求抗日学生代表罪行,受到停刊三日的处分。1936年,9月18日,因纪念“九·一八”社论及其他文章被扣,《新民报》“开天窗”,于空白处刊载“请看新民报 言论正确 消息灵通”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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