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参数
公司名称 | 深圳市太科建筑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 案例 |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中心 房屋质量安全检测鉴定报告 |
服务对象 | 厂房验厂安全检测鉴定 房屋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 房屋质量安全检测鉴定 | 服务范围 | 全国各地 |
咨询电话 | 13686472318 | 所在地 | 广东省 |
详细说明
昭通市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技术中心深圳太科建筑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在东莞市各区有备案,惠州市有备案,深圳市各新区有备案,汕头市有备案。资质齐全,国家一级注册工程师,甲级单位工程队。一、地基基础检测包括补充岩土工程地质勘察、地基检测、基础检测、地基竖向和水平向变形观测等。二、按预定功能使用且未见明显不均匀沉降的下列既有建筑物可不作补充岩土工程勘察:1 以花岗岩残积土硬塑带、全风化花岗岩和强风化花岗岩作持力层的天然地基;2 以砂土和低压缩性土作持力层且有充分依据证明不存在软弱下卧层的天然地基;3 振冲挤密桩和砂石挤密桩复合地基;4 未见明显地面沉降的桩基础;5 鉴定单位认为不需勘察的。三、下列建筑物宜补充岩土工程地质勘察:1 由于地基基础问题引起的专项鉴定中,无岩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或已有的岩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不能满足鉴定验算要求、或对勘察质量有怀疑的;2 根据岩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的建筑物未发现设计失误但地基基础已出现不均匀沉降迹象的;3 鉴定单位认为需要补充勘察的。上述勘察技术要求应由鉴定单位提出。四、由于地基处理问题引起的专项鉴定,宜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 15-60有关规定对地基处理工程进行检测。五、验证施工资料可信性的基础结构检测的数量不宜少于《建筑结构检测技术规范》GB/T 50344要求的30%且不少于3个样本,进行批评定的基础结构检测数量宜符合GB/T 50344要求。检测点布置应有针对性。六、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地基基础与上部结构,当施工资料证明施工质量符合要求且可信、上部结构现场检查与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的既有建筑物已按预定功能使用且未见明显的不均匀沉降时,其地基基础可不作检测。七、下列情况宜对基础结构进行检测:1 柱下独立基础、上部结构刚度较小、基础计算模型与实际工况较接近且基础结构的抗力设计值与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之比不大于1(R/γ0s<1);2 地基不均匀沉降在建筑物上已出现明显反应;3 施工资料已证明基础结构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没有设计验算处理意见或设计处理措施不当;4 无施工资料或施工资料不能证明基础结构施工质量符合要求;5 鉴定单位认为需要检测的。?? 八、对桩基础质量有怀疑时宜进行现场开挖检查,观测上部桩身外观质量和受损情况,开挖深度不宜小于2倍桩径,开挖数量不宜少于基桩总数的3%且不少于6根;必要时可钻取芯样检测桩体混凝土抗压强度。对于灌注桩,条件允许时可采用竖向钻芯检测,检验持力层岩性、成桩质量和混凝土抗压强度。九、建筑物宜作整体倾斜观测,可根据不同的检测条件与要求,选用经纬仪、电子全站仪、激光铅垂仪等方法。同一轴线上的测点不应少于2点,建筑物的外转角处均宜布点。不同检测方法的测点布置、检测技术要求和数据分析应符合相关规程的要求,同时应充分估计施工误差对检测结果的影响。十、当建筑物已出现不均匀沉降迹象时应做沉降观测,沉降包括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同一轴线上的测点不应少于2点,建筑物外转角处均宜布点,观测时间不宜少于3个月。十一、靠近河岸、边坡等临空面的鉴定项目,当对场地或地基稳定性有怀疑时宜作水平变形观测,测点布置、观测频率和周期应根据地质条件和环境因素由鉴定单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