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项目验收、扶贫项目运行流程十个步骤要求:
验收即建立项目库、编制项目申报指南、明确项目立项要求、明确项目立项批复、审批实施方案、项目及时报备、分级分类公告公示、规范项目报帐管理、加强项目验收和、扶贫项目补助标准 。
扶贫项目验收实行三举措”抓好扶贫项目验收工作:今年以来,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扶贫攻坚工作部署,确保扶贫项目落到实处,充分发挥项目成效,提升贫困村和贫困户“造血”能力,及时补助资金到项目建设单位。实行多措并举做好扶贫项目验收工作。
1、加强组织:成立由镇分管、财政所长、包村、第三方技术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加强对扶贫项目的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
2、规范验收流程:验收过程严格规范、细致到位,验收组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核实等多种形式进行项目验收。及时收集各环节的照片影像资料,对验收佐证材料进行详细的标注,确保项目的真实性;
3、严格资金:建立健全分工明确、权责匹配、运行规范、管理到位的扶贫项目资金机制,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实行责任追究制。严肃财经纪律,加大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项目资金违规违纪行为。
扶贫项目验收、扶贫项目运行流程 :
规范项目审批程序是简政放权的内在要求,也是勤政廉政的制度要求。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后,全省实行统一的项目审批流程:省下达资金计划→县制定项目申报指南→乡镇申报项目→县扶贫办初选项目→县扶贫开发小组研究确定项目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县下达项目资金并批复项目实施方案,同时通过“扶贫系统电子政务平台”逐级报省备案→乡镇组织实施项目→乡镇初验→县级验收→省市抽验。
扶贫项目验收、扶贫项目报账人:项目实施单位(乡镇或县级实施部门)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报账人。县、乡两级主管部门在项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从2014年起,除国家、省级扶贫贴息项目外,其余所有扶贫项目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县,县级扶贫部门要严格按照“县级审批、省市级备案、乡镇实施和初检、县级验收,严格执行‘谁审批、谁负责’的权责匹配制度”的要求审批和管理项目,推进乡级财政报账全覆盖,完善和规范报帐程序,简化报账流程。县级主要负责项目审批、和验收,项目绩效自评,以及扶贫对象受益情况监测等;乡级主要负责项目申报、实施和竣工后初检,项目实施情况报送,将项目落实到村到户,完善项目相关档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