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帮助企业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各级关于产业、科技政策的信息。同时,还提供产业政策、科技政策、高新认定、财税政策、管理培训等一站式服务,为企业的成长与发展保驾护航。公司拥有高效、化的项目申报团队,具有多年项目申报经验和良好的社会资源背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结合扶持政策,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培育企业,帮助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积极推荐企业参与各归口部门的资质认证与。我们将节约企业付出的人力与时间成本,保障企业享受扶持资金支持以及减免企业相关税收之优惠政策,为企业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实际上,不论是高新技术企业还是非高新技术企业,只要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均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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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现场试验费(涉及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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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
1. 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 自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分
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成果来源可从专利、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A. 转化能力强, ≥5项 (25-30分)
B. 转化能力较强,≥4项 (19-24分)
C. 转化能力一般,≥3项 (13-18分)
D. 转化能力较弱,≥2项 (7-12分)
E. 转化能力弱, ≥1项 (1-6分)
F. 转化能力无, 0项 (0分)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15个技术开发合同或者15个技术服务合同或者15个销售合同(分别针对不同产品),是15件以上知识产权证书!